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
1、质量控制内容
1.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( BA 系统)
(1)供、变、配电、照明系统应对其电压、电流、有功功率、无
功功率、频率、功率因素、来电量、变压器温度的各项参数等进行检
测、显示和记录。
对自动开关状态、禁止合闸、开关连锁、欠压保护、长延时过电
流保护、短路速断保护、变压器过热保护、备用发电机自动切入等进
行控制。
(2)制冷、通风、空调、给水、排水系统应进行多回路系数检测
显示,如:温度、湿度、压力、流量、阀位反馈等。对被控环境参数
设定,独立进行系统自动控制,设备运行状态显示(水泵、风机、其
他控制状态),控制机与传感器故障自诊,自动 /手动控制切换及手动
操作。
(3)电梯控制系统应有楼层指示、声音提示、电子触摸按钮、背
景音乐、对讲机、报警呼救,应急照明及通风,还应有:节能控制、
电源应急控制、火灾的控制。地震时控制、自动营救控制。
通常应做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