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
表 2-C-1 编号
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
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
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
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 GB50300-2013
1
5.0.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
工程及单位工程,严禁验收。
6.0.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,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
组织监理、施工、设计、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
收。
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 GB50339-2013
12.0.2 当紧急广播系统具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时,应检查传输线
缆、槽盒和导管的防火保护措施。
22.0.4 智能建筑的接地系统必须保证建筑内各智能化系统的正
常运行和人生、设备安全。
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