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技术交底记录
施工单位: 建设单位:
工程名称: 工程部位: 附楼 面积 4329M2
安全负责人: 工长: 班长
交底内容:
暂设电工安全技术交底
1.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,持《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》 (外埠来京从
事电工作业的人员,必须持原所在地地 (市 )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
明,并申请换领《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》 )方准上岗独立操作。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
业。
2.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,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(施
工方案 )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, 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,凡临时用电
使用超过六个月 (含六个月 )以上的,应按正式线路架设。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,必须
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,未经同意不得改变。
3.电工作业时,必须穿绝缘鞋、戴绝缘手套,酒后不准操作。
4.所有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