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暂停令在工程监理工作
中的运用
工程暂停令是指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, 工程项目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
急事件,总监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,确定工程项目停工的范围,
按照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的权限,向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指令。
承包单位在收到“工程暂停令”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,填
报工程复工报审表,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核查。
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 明确规定了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仅限于总监, 总监
不得将该项工作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。 同时《监理规范》 在附录表中给出了工程
暂停令使用的统一表式 (B2 表),从客观上规范了总监运用暂停指令的工作行为,
也促进了监理单位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建设。 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, 由于不同总
监的专业水平、 管理能力、工作经验以及思想认识上存在差异, 目前在运用工程
暂停令方面出现了一些不严谨、 不正确、不规范的地方。 笔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