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整理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
1 、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,严禁超负荷使用。
2、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, 埋深不得少于 1米;如立在地面上,
必须使用轧桩轧牢。 底座轧桩不得少于 8根,轧桩用 75*75 毫米角钢。打入地下
深度为 1.2 米,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地盘连接牢固。
3、高度为 10—;15 米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( 4— ;8 根);每增高 10 米加设
一组,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,并用 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。
4、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,吊点必须经过计算。
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。
5、井架搭至 11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, 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, 方
可拆除。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 45—;60 度,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。 地锚、
桩头要安全可靠,桩头要安全可靠,桩头后须有拖桩。如使用木桩,木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