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整理卷材防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
1.一般安全要求
(1)对有皮肤病、眼病、刺激过敏等患者,不得从事沥青工作。施工
过程中,如发生恶心、头晕、刺激过敏等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操作。
(2)高处作业时应按照“高处作业”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。人
员不得过分集中,必要时系好安全带。
(5)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,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
品。操作人员不得赤脚、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,裤脚袖口应扎紧,并应佩
戴手套的防脚套。装卸、搬运碎沥青,必须洒水,防止粉末飞扬。
(3)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,以防被烫伤或恶心、头晕等时涂
抹急救之用。
(4)操作时应注意风向,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;如遇大风,沥
青烟雾飞扬,应停止工作,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。
(6)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
运输熔热油类工作。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。
(7)存放卷材和胶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