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
一、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
1、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,并监督各劳务
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。
2、 认真履行《 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
范工作方案》各项规定 ;在本项目 "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"领导下,
开展各项管理工作, 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, 维护行业、 社会
稳定。
3、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。
4、 对本工程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和各《劳务 (专业 )分包合
同》进行项目部备案。
5、 农民工进场 3日内,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
订《劳动合同》 ;合同签订后 3日内,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
员提交《劳动合同》原件一份,并在项目部备案 ;农民工进场一周
内,实现《劳动合同》签订、备案率 100。
6、 《劳务分包合同》签订 10日内,监督劳务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