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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2:
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
一、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
1、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, 并监督各劳务及
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。
2、 认真履行《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
案》各项规定;在本项目“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领导下,开
展各项管理工作,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,维护行业、社会
稳定。
3、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。
4、 对本工程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和各《劳务(专业)分包合
同》进行项目部备案;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,
在班组进场 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 《班组承包协议》 ,并在
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。
5、 农民工进场 3日内,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
订《劳动合同》;合同签订后 3 日内,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
理员提交《劳动合同》原件一份,并在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