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制作施工规范与要求
一、基本规定
1、按报价,图纸进行规范施工,不理解处,应及时向监理等人提出;不能随便改
动图纸,如确实有改动必要,须征求监理与业主的同意。
2、木工进场须做好防火安全工作,不准吸烟,不准使用电炉与太阳灯,不准烧茶
煮饭,不准明火作业,用电电线须用 3*1.5 ㎜ 2以上的电缆线,并有插头、插座、
漏电器、开关连接。
3、坚决按合同用料用材,即所有柜架用 15—18 ㎜木工板,层板用 15 ㎜木工板,
底板用 5 ㎜-9 ㎜夹板、柜背板用 9-12 ㎜夹板,地台用 16 ㎜板搭架, 12㎜以上的
大芯板做盖,天花用优质纸面石膏板,天花侧面先用夹板再用石膏板;所有家具外
见光部分皆贴木饰面板或其它饰面材料,所有家具内部按合同要求制作。
4、所有木板与墙与地接触处须双面防潮处理,即墙、地、板面涂上二次防潮漆后
铺上防潮棉,然后才可固定安装。
二 、 天 花 施 工 规 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