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
业安全技术交底
安全技术交底
表
C2-1
编
号
工程
名称
交 底
日期
年
月
日
施工
单位
分 项
工程名称
木工设备照
明安装作业
交底
提要
交底内容:
1.按平面设计布置,木工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搭设完毕,
设备按规范要求安装就位;
2.检查设备电气是否完好;
3.做到一机、一闸、一漏、一箱,设备距控制开关箱水平
距离不大于
3米,电动机械设备接零保护不得少于 2处;
4.设备控制器有防尘装置,设备控制采用磁力起动器控
制,接线盒均由下口进线出线;
5.设备主控制开关的电源线采用穿管保护埋地敷设,沿墙
部位采用穿管或护板保护;
6.电锯接线及电刨接线控制采用定向控制运行,不得逆运
行;
7.照明灯必须选用防水防尘封闭式合格灯具,安装在设备
上方,高度不得低于
2.5米;
8.设备安装后经调试,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;
9.圆锯必须设安全档板,操作人员操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