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钵学区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报告
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
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》精神,我
学区充分认识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严格按照上
级《通知》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
施并认真整改落实。
按照中央省市《通知》要求及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
标准》(原国家计委计投资〔 1999〕2250 号)规定,逐项逐
条对照检查,严格贯彻落实。
一、全面停止新建学校办公用房。
按照中央省市《通知》要求, 5 年内,我学区不以任何
形式和理由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迁建、购置学校办公用房;
不以各种名义建设楼堂馆所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
捐赠建设,不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、集资建设
或专项建设。
二、全面清理学校办公用房。
1.严格按上级要求,学校教职工办公用房人均不超过 6
平方米。
2.根据上级通知,我学区清理办公用房领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