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 燃料种类
机动车
所有人/
经办人
联系电话
1、
2、
3、
4、
5、
注意事项:
年 月 日
(个人签字 /单位盖章)
机动车所有人 / 经办人:
申请
方式
□由机动车所有人申请
□机动车所有人委托 代理申请
请
细
申
明
核发原因
姓名 /名称
单位车辆补发、换发环保标志时应在《申请表》原件上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《组织机
构代码证》复印件。
经办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、行驶证原件申请环保标志。
补发、换发环保标志及申请尾气鉴定只能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,不能代理。
经办人应如实填写《申请表》中各栏信息,如虚假填写错误信息,一经发现将撤消收回
环保标志。
请持《申请表》原件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城区交警一
、二、三、五、巡逻分局或区(市)县公安局交警大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