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
第一条 必备条件:
1.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。
2 .矿井供电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规定。
3 .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(处)电气设备失爆。
4. 无国家或行业明令煤矿企业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
备。
第二条 评定等级:
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,采用百分制评
分。
一级:矿井考核评分在 90 分及以上,设备综合完好率
93%及以上,待修率 5%及以下,事故率 1%及以下;
二级:矿井考核评分在 80分及以上;
三级:矿井考核评分在 70分及以上。
因机电责任事故死亡 1人,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降
一级扣 5分,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,按降级后
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。死亡 2人,取消评级资
格。
第三条 考核评级办法(具体见附表) :
1 .按照《煤矿安全规程》 、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》 、《煤
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