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电设备安装
1 一般规定
1.1 应用范围
本章规定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机电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等工作。
1.2 承包人责任
(1)承包人应负责接收发包人交付安装的全部永久机电设备、备品备件、安
装专用工器具以及用于安装的各项材料, 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进行机电设备的
交货验收,并由发包人会同机电设备供货商 (以下简称供货商 )与承包人正式办理
设备交接手续。
(2)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机电设备和材料的采购、接货卸车、清点交接、损伤
签证、仓储管理、开箱检验,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。
(3)按合同约定,承包人负责的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应包括零部件加工制作;
管路、埋件与接地线等的现场制作安装;二期混凝土浇筑 '机电设备系统安装后
的调试、试验和启动试运行; 质量检查和验收, 以及施工安装期和缺陷责任期的
试运行、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。
(4)除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、材料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