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、质量评定标准、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 ,是在合理
工期内、正常条件下、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 ,完成单位合格
产品所需要的人工、 材料、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 ,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。
六、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 ,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。
七、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、 材料费、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 (以下简称“管理费” )
组成。
八、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:
1.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 《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》 和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
算定额》为基础 ,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,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、辅助用工、材料超运距
用工及人工幅度差。
2.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。
3.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: 一类工每工日 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