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标记一般应有哪些内容?
压力容器和锅炉采用国外材料,有何要求?
材料质量证明书上一般应有以下内容:炉(罐)号、 批号、规
格;实测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(包括 σs、σb、ψ、αk);供货熔
炼热处理状态。对于低温(≤一 20℃)容器,应提供夏比 V 型缺口
试样的冲击值和脆性转变温度。
钢板材料标记一般应有以下内容: 钢板入厂验收的编号;材质(钢
号);规格(厚度);检验确认印记;区别复验或未经复验的标记;领
出后由车间打生产制令号。钢板切割下料前,必须作标记移植,且便
于识别。
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采用国外材料,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应选用国外压力容器规范允许使用的材料, 其使用范围应符
合相应规范的规定,并有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。
(2)制造单位首次使用前,应进行有关试验和验证,满足技术要
求后,才能投料制造。
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国外钢材,应符合以下要求:
(1)钢号应是国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