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GBJ39-90
主编部门 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批准部门 :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施行日期 :1991 年 3月 1日
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通知
(90)建标字第 228号
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[1986]2630 号文通知的要求,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
同修订的《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。现批准《村镇建筑设
计防火规范》 GBJ39-90为国家标准,自 1991年 3月 1日起施行。原《农村建筑
设计防火规范》 GBJ39-90同时废止。
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,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公安厅负责。 本规范
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1990年 5月 10日
修订说明
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( 1986)2630号文的要求,由山西省公安厅
会同山西省城乡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