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规划目的
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,整合、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
结构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,特编制本
规划。
第二条 本规划是对《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》的补充和深化,经
批准后的《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( 2002—— 2020年)》,是杭
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的法定性文件。
第三条 规划范围
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,总面积为 3068平方千米,
主要包括上城、下城、拱墅、西湖、江干、滨江、余杭、萧山八区,
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。
第四条规划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( 1990年)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 1998年);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 1989年);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( 1984年通过, 1998年修正);
5、《中华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