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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规划目的
为适应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、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, 体现城市建设“以
人为本”的理念,引导和调控城市雕塑总体建设 ,建构和深化城市发展战略
的视觉表达和美学品质,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文化资源,提高雕塑建设和
管理水平,编制本次总体规划。
第二条 规划范围
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公共空间。
第三条 规划依据
本规划依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技术规定和标准,参照《杭
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(2001-2020年)》、各城区分区规划及相关规划, 综合考
虑杭州城市空间发展布局;社会学、文化学、经济学和城市公共艺术最新
发展的研究成果,梳理并建构杭州市公共空间文化内涵与艺术品质,围绕
城市雕塑的专业特点而编制。
第四条 规划期限
与杭州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。
近期: 2007-2010年;
远期: 2011-2020年;
远景:展望到 205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