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(试行办法)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、省委第十二次、市委第十次党
代会关于全面加强自主创新的精神,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 “天
堂硅谷”,根据国家、省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统
一部署,结合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, 引导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
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, 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
新能力、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。从 2008 年开
始,三年内认定和培育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100 家,其中, 30
家企业进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, 3家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试
点企业。
二、工作方法
1、注重引导,突出主体。创新型企业建设的主体是企业,
政府发挥引导作用。 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, 重点激发我市企业的
科技创新活力和动力,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投入、创新活动、
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