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部(分项工程)工程技术交底记录表 省安监 A—4
编号:
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
交底部位 工 种
交底内容:
一、施工准备
1.材料要求
(1)水泥;宜用普通砖和水泥混合砂浆砌筑 ;普通砖的强度等级不小于 MU10,砂浆等级不小于 M5,
构造柱的砼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20级。
(2)砂:宜用粗砂或中砂。
(3)石子:构造柱宜用粒径 0.5~3.2厘米的卵石或碎石。
(4)外加剂:根据要求选用早强剂和减水剂等。掺用时必须有试验依据。
2.作业条件
(1)混凝土配合比需经试验室确定,配合比通知单与现场使用材料相符。
(2)模板牢固、稳定,标高尺寸符合要求,模板缝隙最大不得超过 2.5 毫米,过大者应堵严,并
办完预检手续。
(3)绑好钢筋并办完隐检手续。
(4)构造柱接搓处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浆,应剔凿清理并将模板内杂物清除干净。
(5)常温施工时,在混凝土浇灌前,砖墙、木模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