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枣庄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枣住建字 [2010]85 号
各区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,枣庄高新区建设规划局,滕州市建工局,局属有关单位、机关
有关科室,各建筑施工企业、监理企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:
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、 文明施工监督管理, 进一步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,
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发展,经研究,制订了
《枣庄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》 ,并已经市政府同意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
执行。
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枣庄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管理,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,进一步改善生产作业人员
的工作环境及生活条件,保护生态环境,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,
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