架子工技术交底记录
第 1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,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,考核合格后发给
操作证,持证上岗操作。
第 2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、弯曲、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,扣件有脆裂、变形、滑丝的禁止使用。
第 3 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、顶撑、大横杆、剪刀撑、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.5
厘米,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 9 厘米。达不到要求的,立杆间距应缩小。青嫩、裂纹、白麻、虫蛀
的竹杆不得使用。
第 4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,宽度以 20-30 厘米为宜,凡是腐朽。
扭曲、斜纹、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。板的两端 8 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 2-3 圈或用铁
皮钉牢。
第 5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 5 厘米,螺栓孔不得大于 1 厘米。螺栓必须打紧。竹编脚手
板必须牢固密实,四周必须用 16#铁丝绑扎。
第 6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