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工程项目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标段, 业主组织了招标并分别和三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。 承包合同价分别为 3
652万元、 3 225 万元和 2 733 万元。合同工期分别为 30个月、 20个月和 24个月。根据第三标段的施工合同约定,合同
内的打桩工程由施工单位分包给专业基础工程公司施工。工程项目施工前,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公司承担施工监理任务。
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本项目合同结构的特点,组建了监理组织机构,绘制了业主、监理、被监理单位三方关系示意图 (如图
1-8所示 ),并且列出了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如下:
(1)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;
(2)主持编写监理规划,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;
(3)负责主持监理机构日常工作;
(4)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有关专业的计划、方案、申请、变更,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;
(5)主持监理工作会议,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指令;
(6)检查承包单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