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 2
中华人民共和国
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
(2017 年版)
使用说明
一、《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》适用于材料采购招标。
二、《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》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、节、条、款、项、目,供
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;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,招标人应根据招标
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,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,在空格中用“ /”标示。
三、招标人按照《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》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
投标邀请书后,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
件中,作为投标邀请。其中,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。
四、《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》第三章“评标办法”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
审
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,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
用。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,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、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
人自主确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