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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
为加强我校校园、校舍管理,做好“四防”安全工作,确保学校财产和师
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、损害,使校园、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,充分发挥组
织作用,使制度、责任、防范落实到实处,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、早解
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.校园校舍要求按时、按项、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,每月的第 1 周检查
一次,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,不得漏查漏检。
二.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:
组 长:王志雄
副组长:余珍国、黄 冈、朱稳舟 徐少华
成员:相关处室负责人
三.负责部门及检查项目:
( 一)总务处
1 .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。校
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、转让、出租、出借现象。
2 .校舍的门、窗、楼板、楼梯、屋面、屋顶有无异常情况,厕所、围墙
大门是否有隐患。
3 .校舍墙体、梁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