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勉 县 教 研 室
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开展校本研修
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办法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、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在“十二五”
期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 重点抓好教师教育工作, 开展中小学教师全
员培训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,充满生机与活力
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。根据《汉中市“十二五”教师培训规划》 ,
有目的、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、分层、分岗培训,在
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人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360学时,培养模式
为集中培训、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, 三种培训各不少于 120学时的要
求,现依据不同的研修类型、层次、内容和方式拟定三种模式培训的
学时认定办法。
一、 校内教研活动
1. 专题研讨会。 专题主讲者、组织者与参会者每次按照 2 : 2 : 1
计学时,一次计 1学时。主讲者需提供讲稿(含课件) ;校(年级组)
组织者需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