样品管理规定
样品管理规定
一、目的
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, 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、
统一性和可追溯性,特制定此规定。
二、适应范围
适用于公司产品类样品的采样、封样、保管、领用等管理。
三、职责
1、经营办负责发布样品制作或按样品生产需求;
2、技术部(含开发中心) 负责提供样品制作所需的图纸、 工艺、配方等;
3、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;
4、质检处负责样品的日常保存、发放管理;
四、样品的采样、保管、领用
1、提供给客户的样品
< 样品制作流程 >
注: 2份样品的质量需合格,且品质水准应相同。
客户要求
提供样品
销售人员通知经
营办发送样品
经营办发“产品
计划单”通知制
作样品 2份
技术部提供 图
纸、工艺等
车间制作样品
质检、技术、生产进
行三方签样( 2份)
质检处
接收样品
寄往客户
质检处保管
样品 1份
经 营 办 领
取样品 1份
2、客户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