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摘要:某地有一外资企业,是生产洗涤产品的,他们生产的无磷、无铝、无
毒的“绵羊牌”洗衣粉不污染环境,不危害身体,并且有抑菌作用。该厂经过宣
传推广,该洗衣粉在市场上销量迅速提高, 对邻省洗涤剂厂家的生产、 经营形成
很大的冲击。 2006年 9 月,邻省的省技术监督局根据该省洗涤厂的反映,召集
了某市技术监督局、 洗涤剂厂家和肥皂厂家等许多单位在省技术监督局开会。 会
上由主持人作了如下布置: 先由某洗涤剂厂向某市技术监督局正式投诉, 某市技
术监督局根据投诉的材料对 “绵羊牌”洗衣粉进行抽样检查,检查出“质量问题”,
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协同他们工作。 9月 25日,市技术监督局拿来了 “样
品”,交给省质检中心。质检中心出具了四份检验报告,以去污力、聚磷酸含量
两项指标未达标为由宣布“绵羊牌”洗衣粉为不合格产品,不能在本省进行销售。
某市技术监督局即将各销售点的“绵羊牌”洗衣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