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管理员工作细则
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员的工作,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,现对档案
管理员工作作出如下细化:
一、 归档
1. 自放档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档案归至档案管理员处,
如有逾期,档案管理员需将未按时归档的情况上报办公会议。
2. 档案管理员在业务 /风控归档时,需对照档案清单逐项核对,
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。
3. 对于合同借据等要素的填写要根据既定的指南,仔细检查是否
填写完整齐全,如有发现未真写齐全的,应及时退回,要求补填
完整。
4. 档案管理员在收到档案后,应对档案袋及时编号,并归入档案
袋,置于档案柜。
二、 档案借出及借阅
1. 有业务需要借阅时,不得将档案带离财务部,如需复印,需事
先得到财务部负责人的批准。
2. 一经归档,未经相关领导批准,不得借出。
3. 档案借出时,档案管理员须事先查验借出手续是否齐全,手续
不齐全的,一律禁止借出。
4. 如属整本借出,档案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