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基础、主体、竣工验收
档
案
预
验
收
目
录
洪湖市城建档案馆
二O一一年七月
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说明
一、本目录编制参照鄂建【 2010】92号文件《湖北省建设
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》
二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不合格的材料,其不合格的检
测报告必须归档,并应附有监督部门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意见
和处理结果。
三、建设工程基础、主体结构验收时,工程用混凝土、砂
浆试块养护期不够,如经协商,可先组织验收,但相关验收资
料,必须在结构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善并归档。
四、对工程桩基、基础、主体及其它附属工程归档目录不
详细的地方,参照鄂建【 2010】92号文件《湖北省建设工程竣
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》的要求完善。
五、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归档资料时一并报送工程造价备
案证。
洪湖市城建档案馆
二O一一年七月
建设工程基础结构档案预验收须提供的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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