桩基劳务合同
甲方:
乙方:
甲方将 桩基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。根据《中华
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《建筑安装施工合同条例》 ,经甲、乙双
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:
一、工程概况
1、工程名称:
2、工程地点:
3、施工形式:静压预应力管桩
4、设计桩径: PHC-500/PHC-400 管桩
5、施工数量:约 15000米
6、承包方式:乙方进行清包形式(水、电费、税金由甲方
负责)。
二、合同价款
1、甲方清包给乙方施工, 管桩材料由甲方自行负责与购买,
施工费用以自然地平面至桩底起算按 20元 /米计算给乙方。
2、在施工过程中,乙方给合理配桩,超出桩顶标高部分的
管桩材料由甲方负责。
3、因地质原因造成断桩,斜桩需补桩的工作量另作增加。
三、工程付款方式
1、设备进场预付 2 万元作为生活费。
2、施工费每压桩 3000米付 80%;以此类推。 该项目压桩结
束付至 80%。
3、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