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桩基施工合同
(旋挖灌注桩)
发包方: 郴建集团三十九完小项目部(以下简称甲方)
承包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国家颁发的基础工程施工规范及相关法
律法规,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,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:工程概况
1、工程名称:地下车库基础桩基工程
2、工程地点:郴州市三十九完小
3、承包范围:桩基础施工
4、承包方式:包工、包质量、包安全、包文明施工。
5、工程内容:桩成孔、钢筋笼制作安装、灌注混凝土等内容。
第二条:合同工期
1、本桩基工程施工工期从发包方下达开工令开始计算, 15 天内完工。
2、承包方须在合同规定的工期时间之内完成本桩基工程施工, 因承包原
因造成工期延误,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 500元,工程延期 10天,发包方有权
终止合同,承包方无条件退场,并应赔偿发包方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第三条:施工图纸
发包方于开工日 5日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