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橡胶沥青生产作业指导书 第 79页
橡胶沥青生产作业指导书
1 术 语
1.1 废胎硫化橡胶粉:汽车废轮胎经粉碎得到的具有一定细度规格的硫化橡胶粉,简称废胎
胶粉。
1.2 路用废胎硫化胶粉:满足道路路用技术指标要求的废胎硫化胶粉,简称路用废胎胶粉。
1.3 橡胶沥青:路用废胎胶粉与沥青(有的掺加一定比例的添加剂)按一定比例采用专用设
备拌和而得到的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物。其中橡胶成分的含量不少于混合物总质量的
15%。
2 原材料的技术要求
2.1 基质沥青:选用 A 级 70号或 90号道路石油沥青,其质量宜符合附表 1中 A 级道路石油
沥青的技术要求。
2.2 路用废胎胶粉:宜选用最后一道生产工艺为常温法研磨粉碎的 20目~40目的斜交胎废胎
胶粉。废胎胶粉进场后应按每 200t的批次频率进行化学指标的抽检,并按每生产班次抽检物
理指标,应符合表 2.2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