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试行规定
作者 : 来源 : 日期 : 2006-03-17
第一章 总则
1.1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, 改善施工人员特别是作业人员的生活条件, 保障其
健康和安全, 构建整洁、文明的生活环境,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 (以下
称生活区)的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2 本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
国传染病防治法》 和国务院颁布的 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 、建设部颁布
的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 、武汉市人民政府 109号令《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
施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技术标准。
1.3 本规定生活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、办公和活动的区域。
1.4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、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(以下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