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,根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 、 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 (国务院第 393
号令等法律、法规规定 ,结合本市实际 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 (改、扩建和 拆除等
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。
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 ,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装修工程 , 城市
道路桥梁、轨道交通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。
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 ” 的方针 ,
坚持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”和“谁主管、谁审批、谁负责 ”的原则。
第四条 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,支持、 督促
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。
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