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(暂行)
鄂水利建函 [2007]33 号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水利(水电、水务)局,厅直有关单位,
有关招标代理机构:
为规范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评标,充分体现“公平、公正、
科学、择优”的原则,我厅结合全省水利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
况,制定了《湖北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招标评标办法(暂行)》。
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你们督促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中
严格执行。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省水利厅建设处联系。
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
为规范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评标,充分体现“公平、公正、
科学、择优”的原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水利工程建设
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省
重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本办法适用于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