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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土保持监测合同
委托方: 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 )
服务方: 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 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
法》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,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,为明确双方权
利与义务,本着“平等互利、协商一致”的原则,甲、乙双方签
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监测范围及内容
水土保持监测工程。 监测
内容为水土流失及危害监测、防治效果监测。
第二条 技术规范及要求
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》 (SL277-2002)
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办法》 (水利部 16号令)
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》 (GB/T14653)
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》 (GB/T15773)
第三条 合同工期
自 水土保持工程全面验收结
束。( 年—— 年)
第四条 取费依据
取费参照水利部司局函保监 [2005]22 号文《关于开发建设项
目水土保持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