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泥编号及取样规则
1.取样准备
1.1 编号及取样
a.水泥出厂前,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。每
个编号为取样单位。水泥出厂编号吨位按我公司生产能力和实际情况
规定,散装每个编号不超过 200 吨,袋装水泥每一编号不超过 200
吨。
b.编号规则:以 26 个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同组成并按顺序
确定。
2.取样方法:
按国家标准 GB12573-2008 水泥取样方法进行。
2.1 取样部位:
a.成品仓库或包装机;
b.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工具上。
2.2 样品数量
a.混合样: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。
b.分割样:袋装水泥每 1/10 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 6kg;散装水泥
每 1/10 犏号在 5min 内取至少 6kg。
2.3 取样步骤
采用机械连续取样嚣在装置取样,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
水泥包装管路中,从流动的水泥中取出样品,然后将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