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钢筋混凝土工程
第一节 模板工程
木模板 (含大夹板 )安装与拆除
本标准适用于建 (构)筑物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
一、施工准备
1、材料
⑴木模板 (或夹板 ): 木模板 (或夹板 )宜采用Ⅰ或Ⅱ等松木, 杉木以及胶合夹
板,并应符合《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GBJ206—83和《木结构设计规范》
GBJ5—88中的有关规定。
⑵木枋 :木枋宜采用Ⅰ或Ⅱ等松木、 什木, 并应符合《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
收规范》 GBJ206—83和《木结构设计规范》 GBJ5—88中的有关规定。
⑶支顶系统 :木(松木或杉木 )支顶及钢门式刚架、 钢管等, 并应符合《木结
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GBJ206—83、《木结构设计规范》 GBJ5—88及《钢管脚
手架扣件》 JGJ22—85中的有关规定。
2、作业条件
⑴模板结构选型 : 模板及支模板顶架的结构与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结构特
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