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(三 )
8 地面节能工程
8.1 一般规定
8.1.1 本章适用于建筑室内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。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、
土壤或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节能工程。
8.1.2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,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。施工过程中
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、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,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
能分项工程验收。
8.1.3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,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
必要的图象资料:
1 基层;
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;
3保温材料粘结;
4隔断热桥部位。
8.1.4 地面节能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;
2 当面积超过 200m2 时,每 200m2 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,不足 200m2 也为一
个检验批。
3 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。
8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