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
一、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
(一) 分项工程检验批
1、 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,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
专业规范中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,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
工程师(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)确认。
2、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,应按下列要求填写:
①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“主控项目”的质量情况,应简明扼要
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,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,避
免填写“符合规范要求” 、“符合质量要求”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。
② “一般项目”的质量情况,如有具体数据的就填写数据。无数据的,填写
实际情况。当分项工程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,否则,不得进
行下道工序的施工。
③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。监理(建设)单
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、现场实测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