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
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
(2012年 12月 20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苏交规〔 2012〕9号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,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,保障施工安
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
法》、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
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以及拆除、加固等建设
项目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(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)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
位(以下简称发包人)列支,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(以下简称承包人)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,专门用
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