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合同
合同编号: 签定地点:建乐温泉酒店
签定日期: 2011 年 6 月 27 日
使用单位(甲方) 建乐温泉酒店有限公司
维保单位(乙方) 北京莱茵西恩电梯有限公司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,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》 、《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》 、《北
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循平等,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
则,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。
第一条 保养的电梯设备
保养的电梯设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《电梯设备保养及金额明细表》中所列举的设备,甲乙
双方商定,由乙方为附件一中的设备提供保养、抢修和维修服务,附件一以外的甲方设备
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工作范围。
第二条 日常维修保养期限
本合同期限 1 年,自 2011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12 年
6 月 27 日止。
本合同有效期满 十五 日内,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