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
〖苏建办( 2001)99号〗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 、激励建筑施工
企业坚持 “百年大计,质量第一 ”方针,增强质量意识,争创名牌工程,推动全省
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, 根据建设部《关于严格控制评比、 达标、表彰活动的
管理办法》 (建办 [2001]38号 )和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、
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》 (苏政办发 [2000]133号 )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江苏省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,评
选对象为我省境内、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。
第三条 江苏省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;要坚持标准,严格控制
数量,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 2%左右;工程评审的类别
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;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