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(苏交质 [2007]13 号)
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运工程质量水平, 规范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, 省交通厅结合
我省水运建设实际情况, 组织制定了 《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》 ,现印发给你们,
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《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》
二 OO七年四月三日
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, 提高水运工程质量, 保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
客观、公正、高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 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 、《江苏省航
道管理条例》、交通部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省实际,制
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,适用本细则。
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,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、通航建筑物、海岸防护工程、修造船
水工建筑物和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