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
申 请 书
编号:( )行审〔 〕第 号
行政许可事项:
申请单位(个人): (盖章)
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江苏省水利厅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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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说明
一、本书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
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制定,适用于省管河道管
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工作。
二、本书由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 (建设单位)、主管单位
和审查机关填写,也可打印另附;项目主管单位意见由建设
项目主管单位填写 (无主管单位可略) ;其余由项目法人 (建
设单位)填写。
三、项目法人(建设单位)在申请项目审查同意时,应
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,附具建设项目选址示意图、建设
占地和水域示意图和工程平面、立面布置图等。
四、项目法人(建设单位)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,可依
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五、本书一式六份。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
检查的依据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