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交基建字 [2008]65 号
关于印发《江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项目
工程变更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及
时限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
武吉项目办、景鹰项目办、瑞赣项目办、鹰瑞项目办、石吉
项目办、彭湖项目办:
为了加快工程变更审查进度,明确工程变更审查各阶段
各方义务和责任,规范工程变更编报、受理、审核、审批等
环节工作程序,依据有关规定,厅制定了《江西省交通厅基
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及时限要求(试
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
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厅基建处,以便修改完善。
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
主题词: 基建 项目变更 程序 通知
抄报:程书记、马厅长、许副厅长、纪委江学功书记
抄送:交通设计院、厅造价站
江西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 年 11 月 4 日印发
江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项目
工程变更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及时限要求
工程变更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