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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,
保证项目档案质量,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,根据交通
运输部颁发的《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》
[2010]38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, 结合我省实际, 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二级及以上
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,是指自项
目立项审批(核准)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,反映项目质
量、进度、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,对建成后运营管理、
维护、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、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
体的历史记录。
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,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
要求,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。
第二章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
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