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建设厅
赣建价【 2001】2号
关于颁发江西省二 ○○四年工程定额的通知
省直各有关部门,各设区市建设局,南昌市建委:
为了贯彻国家标准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 GB50500—2003),根据
建设部《关于贯彻执行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〉若干问题的通知》〈建
办标【 2003】48号〉、《关于印发〈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〉的通知》(建
标【2003】206号)、《关于发布(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)的
通知》(建标【 2001】271号)等文件的要求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江西省建筑工
程量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》、《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
表》、《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》、《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
用定额》(四部定额简称为江西省二 ○○四年工程定额),并已经审定通过,现予
颁发,自 2005年元月 1日起全省执行。
凡在 2005